摘要
受多种主客观条件制约,目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尚存在着冲突情形.可以从完善确保党内法规制定科学化的机制、补足党内法规制定民主化的机制、建构党内法规清理和评估机制、落实党内法规的违宪性审查机制等方面严格把关党内法规的制定程序和规定内容,着力避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情形的发生.
基金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启动项目“职能定位、权力配置及运行机制——民行检察监督权视角的分析”(121502-R17053)
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地方立法科学化实践的思考”(GDOU2017052617)
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项目“广东海洋大学区域治理法治化与地方立法研究平台”(GDOU201705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