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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要"立规矩"更要"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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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而且,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由此可见,法律已经给扫码消费立了规矩,意味着扫码消费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
作者 周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民导刊》 2023年第1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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