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发性自然灾害经常造成短时间内多组织在同一地域内活动的混乱局面,由此需要对多种力量进行调配和协调.回顾过去,2008年汶川8.0级地震是中国建国以来破坏力最大的地震,也引发了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响应的一次井喷——几百家国际、国内的公益组织,数百万志愿者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到了汶川地震的灾后救援和恢复重建中.在成都成立的'NGO四川地区救灾联合办公室'以及社会组织合作联盟''5·12'民间救助服务中心'等,都是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多种社会力量之间提供协调服务的尝试.这些联合行动的网络更多的是民间团体自发而成的联盟、没有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因此发挥的作用有限.这可看作是灾害响应中社会组织协调的启蒙阶段.此后,国内社会组织蓬勃发展起来,参与到更多的灾害响应工作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灾后协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出处
《中国减灾》
2018年第8X期46-49,共4页
Disaster Reduc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