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我镇被立确定为姜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镇之一,在全面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门诊总额预付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7月底,我镇门诊统筹39891人次,门诊总费用120.3万元,门诊补偿26.9万元,补偿率22.4﹪,门诊次均费用为30.16元;其中,各村卫生室门诊总人次26284人,门诊总费用34.8万元,门诊补偿9.1万元,补偿率26.15﹪,门诊次均费用为13.26元,同比下降38.45﹪。通过近1年来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有效限制了参合群众医药费不合理增长现象,提高了合作医疗基金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