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他人'情形是社会生活中时常发生的一种行为,其内容比较抽象笼统,并且规定了'随意'、'多次'、'情节恶劣'等需要结合价值准则、社会经验判断的规范性要素,使该类型下的寻衅滋事罪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司法工作人员对本罪的认定产生了大量疑惑,刑法理论也一度认为寻衅滋事罪成了一个非典型意义上的'口袋罪'.本文立足刑法规定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对该类型犯罪下的相关构成要素进行分析认定,以其为司法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有所裨益.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3期243-243,共1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