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关系是维系个人关系、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纽带和桥梁,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维系夫妻感情的方式有很多,当第三人以侵害夫妻一方人身权益的方式间接侵害另一方夫妻合法权益时,受损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本文试图从第三人侵权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和法律规制的角度分析间接侵害夫妻婚姻关系的有关系问题.
出处
《广东经济》
2017年第4X期214-2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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