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布勒所提出的语言的三种功能论,即表达性、信息性及祈使性,赖斯将文本类型也分为三种,即以内容为重文本、以格式为重文本以及以诉请为重文本。之后在另一版本中,她将三种类型归纳为:信息文本、表情文本和操作文本。在布勒和赖斯的研究基础上,纽马克提出了其作出的文本类型分类:即暗含文本(与赖斯的表情文本所对应),暗指文本(与赖斯的信息文本所对应),暗示文本(与赖斯的操作文本所对应)。为更清晰地了解三种文本类型,探讨如何区分文本类型及其功能、如何根据不同的文本功能、翻译目的、目标读者等因素,制定翻译策略及制作不同的目标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