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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档案“四同步”规范化管理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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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院科研档案实行实体管理,为了加强对医院科研档案的建档及归档管理,按照《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科研工作和建档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医院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管理和运用好医学科研档案,提高医院科研水平,促进医院卫生事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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