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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相关部门法律关系的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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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在我国刑法学中最重要转型乃是刑法知识话语的转变,确切地说是对德日刑法知识体系的吸收与借鉴。如所周知,我国刑法学的知识转型,大体上是在引进德日阶层体系与批判传统平面四要的体系的过程中展开的。德日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以不法和有责为支柱建构,且不法和有责具有位阶性。无疑,上述知识转型有助于讨论的精致化,并将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不过这只是我国刑法转型的一个方面。
作者 宫海峰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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