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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伪残”结论对法院审理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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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几年,司法工作向着社会化与市场化方向发展,同时由于不能实现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管理,导致有的鉴定部门为了个人利益而故意出示“伪残”报告,人为制造了大量的“伪残”现象,严重影响了法院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结合本院法医咨询与审核的100例交通事故鉴定案件进行了总结,希望能够杜绝司法鉴定中“伪残”结论的出现。
作者 张栋 邵俐英
机构地区 宜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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