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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课程目标为指针,有效达成语文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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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是以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理解与运用为主要目的的专门课程,其基本的学习特点是在“听、说、读、写”的语文实践活动中培养和提高学生理解与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新课程标准提出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要求,这基本的语文素养包含识字与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综合性学习能力,还有发展思维能力、鉴赏与审美能力。这些能力目标不仅凸显了语文的工具性特点,也显现出语文人文性、综合性、实践性等特点,为我们的语文教学指明了方向。
作者 罗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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