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从“评价的基本原则”“必修课程的评价”“选修课程的评价”三个方面阐明了高中语文新课程评价的指导思想。这为新课程的实施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或者说开出了疗救痼疾的药方。但反观当前高中语文新课程实践,评价显然是滞后的、弱化的、简化的,书面考试,尤其是紧追高考试卷模式的考试,仍旧一统天下。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畸变的狭隘的评价,基本上是停留在第一代评价时期——“测验和测量时期”上,显然难以实现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升这一评价的根本目的。众所周知,新课程的成败,最关键的是新课程的实施者能否全面而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课程新理念,并最终将之付诸教育教学实践。因此,承担矫正旧评价弊端这一重任的,也只能是新课程的实施者自己。目前,当务之急是从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实践的层面,来一一落实新课程评价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