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立法中,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婚姻法司法解释均只是蜻蜓点水式的规定了夫妻婚内侵权的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虽然针对夫妻相互侵权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对于夫妻婚内侵权这一现状仍存在范围界定不清、适用情况过窄、排除了混合过错及第三者的适用、排除了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等缺陷。明确婚内侵权的概念,所侵害的法律关系,造成的损害后果,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所有这一切,都体现了社会的价值观。“确立夫妻婚内侵权的民事责任,有利于弥补法律漏洞,促进法律完善;制约夫妻关系,维护家庭和睦;增强个体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秩序。”
出处
《成功》
2017年第21期59-59,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