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条件,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可以被认定为自行脱党。2016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不少国有企业在党费清理过程中都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得到了及时纠正。2017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又发出了明传电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带头落实好明传电报精神,继续推进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是国有企业应该承担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