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的教学在于能够“授人以业”、“授人以法”、“授人以道”。从所授知识要求的角度来看,“授人以业”要求所授知识“准确”;“授人以法”要求所授知识“深刻”,而“授人以道”则更多地要求所授知识“本质”。显然,一堂高效的数学课教学必须呈现“数学本质”。对于“数学本质”本身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视角,我们在课堂中要追求的“数学本质”,一般其内涵包括:数学知识的内在联系;数学规律的形成过程;数学思想方法的提炼;数学理性精神(依靠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一系列的抽象和概括、分析和综合,以形成概念、判断或推理,这种认识为理性认识。重视理性认识活动,以寻找事物的本质、规律及内部联系)的体验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