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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复述课堂”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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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中提出:“中年级学生能复述叙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要重视复述,复述要讲究方法,要在理解课文、理解叙述顺序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复述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教学活动,也不是教学活动中的孤立环节。它是为完成小学语文教学目标——“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的多种教学活动互相依存的教学活动之一。
作者 戴蓉
出处 《读与写(上旬)》 2018年第9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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