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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的“必要”与“适度”——由《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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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仅以私法作为法律支撑的市场体系有其天然的局限,实现公共利益目标的需要呼唤规制的到来。同时,以经济学为基础搭建的理论性框架下对各项规制工具进行的评估,显示规制有助于实现社会总体福利的增长。而私益理论对规制失灵的揭示,提醒人们规制是一把双刃剑。因而,在市场经济体系下,规制虽然是有必要的,但也应是适度的。当前全球范围内放松规制的趋势已经出现,只有改革传统规制体系以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制才有更好的未来。
作者 张仁宇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19年第15期0022-0023,共2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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