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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地理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以贵州罗甸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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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要求,初中学生能够具备地理核心素养、具备地理实践能力。标准指出“乡土资源是教师和学生所在区域或者县一级行政区之内的地理乡土课程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好乡土地理资源,从而让学生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寓教于乐,能够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地理核心素养、地理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树立人地协调的价值观。本文以贵州罗甸县为乡土教学素材,并引入课堂实践教学,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全文报道如下。
作者 蒙艳辉
出处 《好日子》 2019年第16期135-1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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