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翻译作为一种学科、活动、文化,因其不同的形式、手段、目的,最终导致人们难以给“翻译”这个词一个确定的定义。历史上很多翻译学家在翻译实践中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其中浙江大学的许钧教授将翻译定义为“以符号转换为手段,意义再生为任务的一项跨文化的交际活动。”[1] 他认为翻译的最终目的是意义再生,读者通过译本不仅能够读到原作的精神,而且还能学到译者通过使用一定的翻译手段或技巧想要传达的信息。因此许钧教授的“意义再生论”,既充分肯定了翻译工作中语言层面的重要性,也通过意义再生强调了文化层面的重要性。在翻译实践方面,许钧教授还提到了“翻译三原则”来进一步说明如何实现“意义再生”。
出处
《中国航班》
2019年第16期149-149,15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