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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能”背景下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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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企业破产法》出台后,破产制度成为我国企业市场退出的重要方式。然而,直至今日,我国的破产主体仍仅涵盖企业一种,个人和合伙主体均不适用。与我国法律空白相对,纵观其他国家法律,个人破产制度历史悠久且体系成熟。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债权债务爆发,与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司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临无财产执行的尴尬局面。这使得我国法律亟需引入个人破产制度,为无财产执行的案件提供有效的解决路径。
作者 黄毅琴
机构地区 南开大学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19年第18期0286-0287,0295,共3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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