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学是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本质、特点和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问,它从属于哲学范畴。美学所研究的对象并不是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而是情感的需求,审美的需要。将美学与书法相融合考虑书法问题,书法是一种以汉字为载体的艺术表现形式,需要在审美活动中将书写者作为审美主体与客体产生相互作用,形成一种审美性关系。文章重点论述关于书法美学中内容与形式的问题,虽然前人也做出了诸多的分析,但都意见不一。鉴于此,我把书法的结构和形式美、文化的内涵与美学原理结合,重新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尽量更加接近古人对于书法美学的认识,除了形式美以外,也更加重视书写文字内容所带来的价值和意义。
出处
《艺术大观》
2019年第13期0205-0206,共2页
Art Pano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