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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侵权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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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时代产生许多新生事物,网约车出现以来,以其方便快捷的特性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出行需要,但其作为新生事物,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争议,网约车牵涉到消费者、网约车平台、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多方面法律主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侵权行为,在责任主体和赔偿主体等多方面存在法律争议,不利于受害人的权益保障。2016 年 7 月 28 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经营行为等做出了规定,填补了网约车的法律空白,但实践中仍然存在网约车平台及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诸多问题,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亟待进一步落实和立法的完善。本文从多角度分析网约车交通事故中的侵权责任的承担,厘清网约车中网约车平台是否承担责任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如何赔付等实践问题,为在网约车的责任承担和保险赔付等方面做出 完善,健全我国关于网约车的相关立法,统一司法实践中类案裁判的规则及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做出改进。
作者 胡睿艳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20年第4期0294-0295,共2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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