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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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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规定的纪委的职责定位。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主业主责,必须准备理解把握,才能高质量履职。三者相互贯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才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消极履职失职渎职就要严肃问责。在实践中,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监督执纪问责理解把握不够准确,还不同程度存在职能泛化、主业弱化、作用虚化等现象和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浅谈一些对国企纪检监察机构高质量履职的思考。
作者 杨杰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18年第7期0074-0074,共1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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