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实行州际生态治理的体系主要包含两大方面,分别是治理的依据为政府治理,府际之间合作治理和特殊组织治理为辅的治理方式构成。政府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的管制、利用司法进行裁决和对生态环境立法;府际合作治理包括央地合作和州际协议;特殊组织治理是按照公司性质的运作进行治理,主要依据田纳西地域的管理局的相关指示。美国和中国在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具有相同特点,我国在进行跨区域生态治理的时候可以依据国情学习借鉴美国的经验,完成对跨区域生态治理的有效治理。
出处
《海外文摘》
2020年第4期127-128,共2页
Oversea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