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上《民法典》得以高票通过。社会热议的“离婚冷静
期”最终入典。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诞生具有重要意义,不仅
有助于挽救冲动型离婚的群体,降低离婚率,同时也有助于
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过离婚冷静期刚刚入典,尚
有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比如对于家暴、虐待等特殊情形则
不应适用离婚冷静期。此外,“离婚冷静期”不应该是一个
单一的举措,同时应该有配套的措施来保障实施。第三者的
调解作用的发挥,未成年子女探视权的保障,心理咨询师和
律师等专业人员的适时加入都应是其应有之义。
出处
《新丝路(下旬)》
2020年第16期0107-010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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