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人驾驶汽车作为新兴事物,是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结果,无人驾驶汽车引起了大家的兴趣,汽车制造商也加入无人驾驶汽车的开发领域,如果投入使用,随之也迎来挑战。与普通机动车侵权责任不同,无人驾驶汽车的特殊性在于不存在实际驾驶者。传统的机动车导致损害后,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能够区分侵权主体和责任的具体承担。无人驾驶汽车导致他人权利受损后,受害者权利的保护以及责任机制的追究,都是无人驾驶汽车导致损害后需要进行研究的,考虑受害者的权利,以期实现损害的填补,为相应的责任机制构建奠定基础。
出处
《休闲》
2020年第4期0255-025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