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正进入由高速发展向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中,政府机关在经济发展中充当的角色也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招商引资中介人制度的产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这种制度本质在于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吸引投资,与先前传统的招商引资手段极为不同,先前的招商引资手段更加侧重于政府的主导作用而忽视了市场的作用。近几年来,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地方实践也越来越多,我们通过分析中介招商的地方实践来了解其本身具有的法治含义,并通过这项具体的经济措施来剖析经济与法律内在的联系。
出处
《时代人物》
2020年第10期177-1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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