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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民精神健康权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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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阶段因为精神健康出现问题而自杀的人生不断上涨,这就促使我们需要去思考这些自杀背后折射出来的信息。物质生活的极大满足,人们除了身体健康之外,都需要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健康。精神健康对于我们生活的意义不言而喻,一旦精神健康出现问题,不止身体上会有不适,更严重的会导致出现自杀的倾向,比如媒体报道,很多人就是因为精神出现了疾病,才会选择自杀。这时候提出公民精神健康权的概念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人权的存在,公民精神健康的外延应该大于心理健康权、精神安宁权等民法领域的具体人格权,其内涵就是国家保护公民在精神上不受他人侵害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让公民精神健康权入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本文主要的论述所在。
作者 何明 何军明
出处 《东西南北(教育)》 2020年第19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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