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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音乐的三个特性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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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非遗物质文化遗产在非遗文化遗产中被归类为民间音乐。在如今逐渐扩大的非遗物质范围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传统音乐项目以及代表性的传承人被列入到非遗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之中,从 2006 年开始,我国的音乐类代表性非遗文化项目以及达到了 189 人,代表性的传承人以及达到了 270 人。对于非遗文化项目以及其传承人的认定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了如今非遗文化保护中重要的工作。虽然被保护的内容越来越多,但是传统音乐的三个特性并没有被重视到,针对这一方面的研究显著较少,强调传统音乐的三个特性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避免在收录非遗音乐文化的过程中由于过于注重音乐的独特性而忽略了音乐本身的多样性以及丰富性,导致音乐非遗文化的收录逐渐变为一种标准化,单一化的工作。
作者 杜晓婷
机构地区 天津音乐学院
出处 《休闲》 2020年第13期0084-008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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