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我国建设绿色文明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探究广东省水源保护区生态补机制现状,发现目前生态补偿机制以财政补偿为主,市场化程度低;补偿方式以及标准不一,地方动力不足;水资源交易实践不足,较少重点实践投入;监管评估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一体化的统筹型生态补偿机制。
出处
《区域治理》
2020年第43期32-33,共2页
REGIONAL GOVENANCE
基金
本研究为2019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水源保护区统筹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广东省为例》的成果(项目编号:pdjh2019b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