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研究得以全面恢复、重建和发展。中国法理学的学科体系、组织载体及研究领域也随之重获新生。不仅是自身概念范畴的逐渐确立和发展的过程,而且逐步体现为自主回应中国问题、迈向中国实践的过程。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学科是在中国改革开放背景下恢复重建的,在这个过程中“法理学”逐步跳出了建国之初的“苏联法理学”的影响,逐步建立能够具体阐释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结构和运行机理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法理学,把“具体法治”“治理 ”和“国家”等元素嵌入其中,作为一种整全性法律理论,体现了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
出处
《时代人物》
2020年第22期78-7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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