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法作为保护环境的特殊法而存在,针对以往发生的 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环境保护法具有以下特点:诉讼主题单一、 损害承担方式多元、环境损害类型多种多样等特点。由于人们对环境 诉讼法的认知模糊,发现了环境公益诉讼尚未成熟,在实施的过程中 难免发生主体范围不明确、诉讼的相关知识匮乏、开展环境民事公益 诉讼时意愿不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转变观念、健全相关 的法律法规、普及相关知识,政府加大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组织的支 持,使环境民事公益事业长远发展。
出处
《产城(上半月)》
2020年第10期217-2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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