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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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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3月全国人大对《立法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8年修宪时,又将此规定写入了《宪法》。自此,我国所有设区的市都获得了地方立法权。下面我结合驻马店市的立法实践,来谈谈地方立法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作者 朱允来
出处 《时代人物》 2020年第30期56-56,共1页 Times Figure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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