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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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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历史讨论脉络的整理综述,指出了马克思唯物主义法哲学思想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去旧存新的过程。通过对法的本质的解读与论述,指出法的存在基础是社会而非国家和阶级,并揭示出法的三个层面的本质,分别表现为国家意志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
作者 郭怡然
机构地区 上海师范大学
出处 《时代人物》 2020年第32期351-352,共2页 Times Figure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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