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事诉讼与普通诉讼具有本质的区别,其具有社会公益性与高度的人身属性,家事诉讼不光是涉及当事人双方利益, 更涉及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的问题。儿童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希望,这个群体如此重要却又最容易遭受侵害,在家事诉 讼中应当着重保障该群体的权益。针对家事诉讼的特殊性,需要建立特别的审判程序来保障儿童权益。各个国家或地区包括我国 都在进行家事审判改革,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改革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我国的改革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因此需要借鉴其他 国家或地区成熟的经验、制度,推动我国改革的顺利实施。
出处
《休闲》
2020年第26期0255-0255,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