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地正法源于军法,清朝中叶业已出现,但是作为制度出现则是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可见该制度主要适用于谋反和叛国一类重犯案件及战时出现的特殊情况,实施范围一般是因时、因地、因事灵活运用。这也就体现了就地正法本质上是死刑复核制度的特殊制度,适用于社会动乱时期,以达到平反镇压的目的。但在平叛结束后该制度并没有及时停止,与此相反,有了愈演愈烈之势,与当初的制度设想南辕北辙:权力主体上有皇帝、督抚、州县长官、乡绅和团丁,适用地域上遍及全国的东西南北、穷乡僻壤,并且最终还导致了皇权的削弱。
出处
《海外文摘》
2020年第20期1-4,共4页
Oversea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