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准入规制是我国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政府规制,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机制的负外部性。但是我国的市场准入机制存在市场主体不规范、垄断盛行以及规制过度的准入规制不当问题以及存在行政许可的非透明性、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权力寻租的对政府规制的规制不当问题。这本是我国市场准入规制的沉疴积弊,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对这些问题有了相应的解答,但是负面清单制度毕竟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即使某种程度上缓和了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但对于行政许可非透明性、隐性的准入壁垒、“法无禁止即可为”法理的司法实践仍没有过多的经验。本文认为,为了更好地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应该引入歧视审查的方法。
出处
《区域治理》
2020年第26期236-238,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