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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人才培养融入法学专业继续教育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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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法学教育层次过多、同质化现象严重、法学教育规模过大且供给不平衡、人才培养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需要等问题。这进一步导致了法学专业继续教育中低层次学历继续教育已处于被淘汰的边缘、继续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衔接不畅、无法满足多学科交叉的新型法律实务需求。当前在部分高校中开展的工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回应了当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也为改进法学专业继续教育提供了新思路。可以从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设计跨专业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建设跨部门跨专业的师资队伍等角度探索工程法律人才培养融入法学专业继续教育探索的模式与路径。
作者 梁晨 谢建云
基金 2018年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的继续教育工程法律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批准号:湘教通〔2018〕436号)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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