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教好《道德与法治》这门学科,必须将德育认知作为学生学习的基础,再促使他们讲道德认知向道德情感转化,通过道德实践而逐渐外显为合理的道德行为。我们必须随着本课程的更名而采取新的思考视角,反思并对过去的教学途径进行重新梳理。为了达到上述要求,教师必须由显性引导过渡至意识唤醒,由判断是非转化为解决问题,由理性引领过渡到人文关怀。课程名称的改革就是我们老师用更为广阔的视角且站在更有深度的平台展开新的研究和实践,遵从本课程的教学规律与学生成长的实际需求,能够对该课程的方向与性质做到准确定位,积极挖掘本门课在加强德育方面的教学价值,明确其合理的教学形态以及正确的引导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