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容隐制度是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传统法文化。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如何发掘传统容隐思想的精华和价值,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给予其一个正确的定位,仍值得我们进行深度思考。本文从容隐制度出发,立足现代容隐制度的立法缺失,比较容隐在古今不同的司法适用;通过司法实践,剖析容隐制度的价值,发掘其内在合理性;将其内在思想融入现代法治思想,并通过制度性入律,找到现代法治下“情”与“法”的最佳融合点,使容隐制度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绽放更璀璨的光辉。
出处
《区域治理》
2020年第32期86-87,共2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