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其所规定的规则制度,关系和作用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部“社会治理的基本法律制度”。但由于我省基层治理主体缺乏创新和法治思维,治理行动能力受限;治理客体个性凸显,基层组织能力弱化等原因导致治理效能提升递减,制约着全省法治化进程。因此,在民法典全面实施的背景下,研究我省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出处
《时代人物》
2021年第4期170-17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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