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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幼儿园内早教课程的设计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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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幼儿园为了解决周边社区居民婴幼儿托育的需求,可以开设了招收2-3岁婴幼儿的托班,开展科学的早期教育,然而目前市场上的早教机构课程种类繁多,其质量与内容参差不齐。由于2-3岁的婴幼儿身心发展具有独特性,因此早期教育的课程在设计与指导上应该与3-6岁的幼儿园课程有所区别。2-3岁婴幼儿的心理发展水平,决定了他们的最佳学习方式是互动式的,即婴幼儿与材料、教师、环境互动。
作者 辛倩 曹宇
出处 《读与写(上旬)》 2021年第5期21-21,共1页
基金 合肥市新站区2019年度区级规划课题《幼儿园早教班课程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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