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如何做到不越纪律红线、不踩法律底线,切实把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认真按照上级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紧扣《深化“三道防线”建设 持续完善“大监督”体系》这个课题,就如何加强业务监督、职能监督、执纪监督,筑牢“三道防线”,建立完善“大监督”体系作了有益尝试和探索。
出处
《新丝路》
2021年第5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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