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村组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在基层一线的执行着,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中坚力量。长期以来,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示范引领能力不强、整体结构素质不优、一线队伍人心不稳、干事创业激情不高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基于此,以师宗县“缩面提标”改革实践为例,坚持问题导向,探讨解决办法,对于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出处
《时代人物》
2021年第6期186-188,共3页
Times Fig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