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不断深入,致使着我国《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学科的性质、地位以及基本理念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和界定,并且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九年义务教育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让他们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形成一定的语文实践能力。”对此,作为小学语文教师,应该将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和手段,积极主动的组织和开展语文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小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均衡发展,帮助他们形成一定的语文能力和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