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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互制保险公司治理法律规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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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保险市场经历了以国有独资企业独家经营到以国有独资企业为主导、国有独资企业与股份制公司并存,再到以股份制公司为主导、股份制公司与相互制公司并存的三个阶段。保险组织制度变迁推进了我国保险法律制度建设、公司治理结构建设。2015年2月,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对相互保险和相互保险组织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保单持有人在保险公司中的所有权地位和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义务与路径。
作者 陈娜
机构地区 前海财险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1期131-132,共2页 REGIONAL GOV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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