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正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在第六章中增加了关于快速办理的规定,这对于简化办案程序和审批程序,服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需要,为基层执法减负增效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都在积极推进快速办理工作,本着依法从快、质效并重、权利保障的原则,在实践中边总结边完善,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规范操作水平。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重考核低要求、重形式轻证据等问题,违背快速办理的初衷和目的,本文从实践情况出发,对当前行政案件快速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建议作深入思考。
出处
《时代人物》
2021年第14期107-10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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