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研与教学是大学的基本工作,但是科研与教学在本科教学中往往是两条线,难以有效融合。法学本科教学是法学教学的基础,要推进科教融合,首先需要充分认识科教融合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价值和地位;其次,要积极探索科教融合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有效路径;再次,要促进科教融合的保障,达到科研与教学的相互平衡和促进。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7期257-258,共2页
REGIONAL GOVENANCE
基金
此文为“十三五”浙江省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法学训练中心”建设的子项目的部分内容(项目编号:ZJ2019S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