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自然的无序利用、强制开发,是人类在自然观上犯的一个“本体论”错误。我们必须对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对人类存在的本质进行实践性反思。在21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更需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和谐之路。以对人自由全面发展本质的实现为前提,对自然本体的尊重与正确认识,使人的能动性的理性发挥。实现人的自然性和自然属人性的统一,才能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和自然的均衡良性进化,使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谐发展下,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在新时代下发出璀璨的光芒。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7期291-292,共2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