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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教育权初步探索家庭教育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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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众所周知,法律是调整特定对象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不难发现,现代法律体系是权利本位的,即在立法时,应以法律权利为出发点。因此,应当从家庭教育权的角度出发分析家庭教育的立法模式、调整范围、责任机制等等问题。从家庭教育权的地位来看,作为三足鼎立的教育权之一,家庭教育权应当获得与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同等的法律地位。
作者 周思媛
机构地区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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